近日,记者从在北京举行的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系列国家标准宣贯会议上获悉,今后国家将把地面数字电视推广普及作为工作重点,比如明年在家电下乡产品招标中,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可能被列入招标产品范围,而且有关鼓励地面数字电视推广普及的优惠政策不久也将出台。
据了解,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GB20600-2006《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以下简称《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于2007年8月1日起强制实施。2008年,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陆续开通地面数字高清电视节目。近年来,全国各地又陆续开展地面数字电视试验性播出、单频网试验性建设等工作,地面数字电视信号覆盖工作逐步铺开。而作为《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配套标准的《地面数字电视终端接收机(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地面数字电视终端标准》),历时2年多的研究制订最终完成标准发布,并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地面数字电视终端标准》要求在我国生产和销售的所有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终端都必须符合该规范,其中,我国自主研发的视频编码标准AVS和音频编码标准DRA在2012年11月1日后作为必选项,MPEG-2和杜比数字+列为可选项。
专家指出,我国作为一个拥有3.6亿用户的电视大国,除1.2亿有线电视用户外,近60%为地面电视潜在用户,其规模优势使得地面电视数字化转换工作成为一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而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标准的正式发布也将为我国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数字化并停播模拟信号奠定坚实基础。随着标准的颁布实施并配以国家相关配套产业政策的出台支持,将催生一个直接关联千亿元规模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