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化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天津广播电视台、天津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1日成立,标志着天津广播影视改革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本市将进一步加强资源有机整合,做大做强广播影视事业产业。
会上宣读的市委、市政府《关于组建天津广播电视台的通知》和《关于组建天津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中指出,为进一步深化天津市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同意撤销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组建天津广播电视台;将原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中政策允许的可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组建天津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广播电视台为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实施行政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台长负责制;天津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市管国有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据了解,组建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有利于推动广电事业和广电产业跨越发展,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和经济效益最优化。下一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力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具有地方特色、体现文化底蕴,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栏目;发挥资源优势,搞好资源整合,促进集团公司早日进入百亿集团行列,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现代传播媒体;加快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