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大互联企业纷纷扎堆电视行业,乐视、小米、爱奇艺等纷纷推出智能电视产品,互联网三巨头百度、腾讯、阿里也加入混战,一场抢占“第四屏”的大战在互联网企业与传统电视厂商间拉开序幕,业界也频频传出互联企业将要颠覆传统电视厂商,但笔者认为,颠覆之说还为时尚早,相互合作或成为最重要的发展方式。
做电视是假抢“入口”是真
互联网企业的生存模式是“免费+内容”,在互联网这一平台上,依靠免费抢占终端入口,赚取流量,积累一定数量的用户群,然后再延生出其他能够赚钱的内容,比如腾讯、百度、360等,最先都因免费积攒了大量的用户群体,然后再发枝散叶形成一套盈利模式。抢占“入口”已经成为近年来互联网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战略,这种思维模式从电脑延伸到电视,自然给传统电视厂商带来了危机感,因为免费是互联网基因中最有杀伤力的一大武器,但对于制造业的电视厂商来讲无疑是一大挑战。
电视区别于互联网产品最大的不同是它属于制造业,它的投入更为巨大,光是固定生产成本就难以忽略,再加上渠道和品牌建设等中间成本,制造业的利润相当微薄,价格战已经是一场冲击,如果再像互联网企业一样依靠免费赚取用户,无疑是要了电视厂商的命。
反观乐视之前规划的盈利模式,互联网企业企图采取自身最有优势的内容服务作为盈利方向,在硬件上无法与传统电视厂商相抗衡的情况下,这无疑是一条出路,但随后的事实证明这条道路并不被消费者所认可。试想,在资源免费为主的今天,如果看电视还要付费确实难以让人接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进入电视领域的企业靠后期收费活得很好,靠硬件赚钱的企业有很多,靠后期收费赚钱属于‘看起来很美’。”业界人士如此评论道。
小米创始人雷军则坦言自己做电视是为智能手机服务,而阿里巴巴选择进入电视领域则是为今后的电子商务布局,形成全方位的生态链。这些互联网企业从本身的技术和实力来讲都不足以和传统厂商抗衡,只是为了进一步抢夺或巩固自身的流量“入口”,做电视只是抢占“入口”的有效方式,而不是最终目的,这也决定了互联企业不可能成为传统电视的革命者。
但不可否认,互联网企业的介入确实给传统电视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最大的不同是将电视发展成一个开放的平台,就像智能手机一样,各大内容服务商可以进入这一平台,从而为盈利带来可能。
“硬件+服务”或为有效合作方式
尽管互联网企业的介入掀起了不小的风波,但这种互联网思维用在做电视产品上仍有不少缺陷,一个电视要做成一个品牌不仅是时间的问题,更有质量、售后服务以及渠道的建设和推广,每一个环节都是不小的投入,作为没有任何基础的互联网企业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
相比于经过几十年发展的传统电视厂商,互联企业在这些方面更是难以相比,例如小米电视则被指使用两年前就被淘汰的技术,还处于“石器时代”。而作为营销出名的小米在销售渠道上仍采用网上预订方式,并不能达到大规模的铺货方式,乐视也如此,而最为消费者诟病的售后服务成为这类互联企业的又一发展障碍,品牌建设更是谈不上。
与小米、乐视形成对比的阿里和爱奇艺,这类互联企业则通过与传统电视厂商合作,利用传统电视厂商的渠道、硬件以及制造优势,将自身的服务内容植入电视当中,从而达到抢占“第四屏”的目的。如创维联合阿里巴巴发布的“酷开”、爱奇艺与TCL合作推出的“TV+”,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有效地将硬件基础和软件服务相结合,从而达到了双赢的目的,也有效避免了制造成本的增高和售后服务的难题。这种电视厂商做硬件,互联企业做内容的合作方式也进一步凸显了互联企业涉足电视领域的真正目的所在。
从目前来看,尽管关于互联企业颠覆传统电视的说法甚嚣尘上,但无论从它们的出发点还是实力上来看,这一说法短期内都不可能成为现实,相互合作或为更有效的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