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烟台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审议了《烟台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会议认为,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是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重要任务,是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听好广播、看好电视的重要举措,也是数字化、网络化新形势下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的必然要求,对于拓展广播电视宣传阵地,提升广播电视传播力和影响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指出,2014年底中央台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已在全市展开,8个电视发射(转播)台将建设16个数字电视频道,转播中央电视台12套(第1、2、4、7、9、10、11、12、13、14、15、16套)节目,同时利用该工程的各发射台地面数字电视频道的剩余容量,插入省2套、市1套、县1套,共计16套无线数字化覆盖的电视节目,预计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可投入使用。根据《山东省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整体工作方案》的规划,将在我市10个电视发射台各增加1个地面数字电视频道,共转播8套电视节目,以省级电视节目为主,视情况插入市、县台经批准的电视节目, 2017年底前完成省级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我市将抓住机遇,加快推进,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烟台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主要转播市级广播电视节目,并视情况插入县级经批准的电视节目,为全市增加4-8套免费无线电视节目。
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明要求市县两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免费提供更多的中央、省、市、县级电视节目,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均等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发展规划》,烟台市文广新局组织制定了《烟台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总体工作方案》,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无线数字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全市城乡居民更好地收听收看免费无线节目。